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函〔2023〕19号),请各部门、各学院(部、系)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于2023年5月9日前将所在部门、学院(部、系)出具的推荐意见表、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其他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黄琨(研究生楼234) 联系电话:8499600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4月13日